菲律宾拟向外国数字服务提供商征收12%增值税

135005pskffu65zu5x6fmf.png

参议院于周一批准了两院联合委员会关于一项法案的报告,该法案旨在向在菲律宾没有实际经营场所的电子商务巨头如亚马逊、希音和淘宝等数字服务提供商征收12%的增值税(VAT)。

参议员张侨伟(Sherwin Gatchalian)在参议院审议该报告前的发言中强调,法案的协调版本增强了税务局(BIR)对数字服务和交易进行增值税征收与管理的权限。

两院联合委员会的共同声明指出,国会两院已一致同意采用参议院的版本作为基础草案

为保护小型在线企业,该委员会授权财政部(DoF)根据《加速和包容性税收改革法》(TRAIN)为年营业额低于300万披索的企业设定增值税预扣税率。

根据此措施,非居民数字服务提供商及电子市场平台,包括亚马逊、希音、乐天、淘宝、全球速卖通和拼多多海外版Temu等在线市场,需向BIR注册并就其提供的服务缴纳增值税。

数字服务涵盖通过互联网或其他电子网络,利用信息技术提供的各类服务,如在线搜索引擎、在线市场、云服务、在线媒体与广告、在线平台以及数字商品。

当前,国外公司提供的数字服务免于缴纳增值税,立法者认为这一现状对国内竞争对手构成了不公平竞争。

张侨伟表示:我们致力于构建公平的竞争环境。我们坚信,为数字服务提供商——无论其是否为居民企业——创造一个在公平公正的税收政策下运营的环境至关重要。

此外,该法案还规定,数字服务增值税收入的5%(即约9亿披索)将专门用于支持数字创意产业的发展。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