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停网超过24小时可申请退款? 菲律宾众院三读通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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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926日,菲律宾众议院三读通过一项法案,规定互联网提供商在互联网和电信中断时向用户进行退款。

根据第9201号法案或《互联网和电信服务中断退款法》,公共电信实体(PTE),包括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必须向一个月内因互联网服务中断累计长达24小时或更长时间而受到不利影响的客户提供退款或调整客户账单。

不过,该法案也列出了相关限制,称如果停网是由于计划检修(应在检修前48小时公布,且一个月内不得超过48小时)、偶然、突发或意外事件或第三方及用户自身行为导致,则无法进行退款。

该法案将偶然事件定义为天灾或自然事件,如洪水、台风、风暴、地震等;或 人祸,如暴乱、罢工、战争、政府禁令、抢劫、盗窃、破坏、网络攻击、蓄意破坏或第三方对电信设施的意外损坏等。

菲律宾众议院议长马丁·罗穆亚德斯(Ferdinand Martin Romualdez)表示:稳定的互联网连接在现代社会中极为重要,因为它的许多应用使生活更加便捷。由于这是付费服务,因此服务故障退款是公正的。

该法案还规定,相关的公共电信实体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将在经过标准流程后自动进行账单调整,而无需用户提出要求。然而,该条款并不禁止消费者就退款或账单调整金额的争议向适当的行政或准司法机构投诉。

在上述情况下提供的退款信用额度同样适用于以预付费方式订购服务的客户。

违反者将被处以每次5万至20万披索的罚款。与此同时,对于屡次违规的公共电信实体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还将实施吊销或取消其许可证、注册或特许经营权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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