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goro强调自家电动车可行驶首都区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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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的高端两轮电动汽车零售商Gogoro近日发表了一份声明,宣布他们的电动摩托车获得了大岷发展署(MMDA)的授权,可以在主要道路上行驶。

此前,根据大岷发展署公布的第10号规定,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在国家首都地区内的国道、环形道路、纵行道路等主要道路上行驶,否则将面临罚款2500披索的后果。

Gogoro表示,其产品属于L3类电动摩托车,时速超过50公里,因此可以在主要道路上使用,而驾驶必须持有相应的驾照才能使用电动摩托车

Gogoro引用了陆运署的行政命令,要求这些车辆必须进行注册并获得驾驶执照。虽然L3摩托车可以在禁令涵盖的道路上行驶,但高速公路等限制通行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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