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新规定 居民注意别触法了

100447jl83eefre1ve3f161703845365629.jpg

菲律宾马尼拉,20231229 - 马尼拉市政府于 12 28 日星期四发布了第 36 号行政命令 (EO),规范首都内鞭炮和烟火的制造、销售、分销和使用。该命令发布后立即生效。

市政府表示,其目的是保护城市建筑物免受意外火灾以及销售和使用鞭炮的其他负面影响。

该命令规定,在该市进行任何烟花表演都应获得许可证局的特别许可证,并且必须至少在活动前三天申请。市政府也禁止私人家庭自行燃放烟花爆竹。

市政府还规定,禁止燃放炸药量超过0.2克、尺寸过大、导火索短、引爆时间小于3秒但不超过6秒的鞭炮。没有标签的鞭炮以及含有硫或磷与氯酸盐的鞭炮也被禁止。

市政府表示,任何人违反共和国法第 7183 号规定,制造、销售、分销或使用鞭炮和其他烟火装置,应处以至少 P20,000 但不超过 P30,000 的罚款,或监禁至少六个月但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而有之,由法院酌情决定,此外,政府还将吊销许可证和营业许可证并没收库存

如果个人、协会、组织或烟花供应商违反规定,当地政府还将禁止其今后在本市燃放烟花爆竹或将其列入黑名单。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