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12.6亿菲币 高院令马卡蒂市府尽快支付

当地时间5月14日,菲律宾最高法院(SC)命令马卡蒂市(Makati)向厘务局(BIR)支付1999年至2001年、2002年至2004年累计超过12.6亿披索的税务缺陷以及利息。

在3月15日的裁决中,高院驳回了市政府的动议,命令其支付1999年至2001年的10.4亿披索欠税和2002年至2004年的2.2亿披索欠税款项。

此外,法院还命令马卡蒂市支付厘务局计算的差额利息和拖欠利息。

最高法院命令厘务局对该市的基本欠税征收年利率为20%的欠税利息,年利率为20%的拖欠利息,以及年利率为12%的拖欠利息。

与此同时,厘务局被指示扣除马卡蒂政府已经支付的4亿披索和3.019亿披索。

当被要求对此发表评论时,市政府表示将很快就此发表声明。

该案源于马卡蒂对税务上诉法院全体法官2011年的一项裁决和2012年的一项决议提出的诉讼复审请求,该裁决和决议确认了税务上诉法院第二庭做出的有利于厘务局的裁决和决议。2009年,税务上诉法院第二庭驳回了马卡蒂提出的要求撤销厘务局发布的《关于有争议评估的最终决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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